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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05:34:06  浏览:948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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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 总政治部


关于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2009年新年春节将至。各地各部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促进军民融合、实现军地共同发展,认真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军政军民关系。

一、广泛开展军民共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筑牢军政军民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队要组织军民共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凝聚军心民心。采取联合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学习体会交流、实地参观见学、解放思想讨论等活动形式,组织军民系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等文件,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开展军地互教互学、结对帮学、共建共学等活动,引导军民把思想解放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兴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潮。发动军民配合各级党组织抓好调查研究、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等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把全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以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和奥运精神为主题,扎实搞好双拥宣传教育。在今年抗震救灾和奥运筹办中,广大军民齐心协力、顽强奋战,共同铸就了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培育了崇高的奥运精神,这是中华民族精神在当代中国的集中体现和新的发展。各地各部队要认真抓好以弘扬抗震救灾和奥运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大力宣传军民合力夺取抗震救灾胜利和成功举办“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巨大成就,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模范和奥运先进典型的生动事迹,宣传军政军民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共铸辉煌的鱼水情谊,进一步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军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热情。

三、着眼增强军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积极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各地要立足部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需要,满腔热情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采取召开双拥联席会、军政座谈会、党委议军会和现场办公等形式,主动了解和帮助解决部队建设中的实际需求。大力支持训练基地、场馆、器材等训保配套设施和道路、水电、气暖等营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官兵训练、生活条件。配合搞好野营拉练、战术演练、新兵训练中的物资器材、交通通信、医疗卫生等各种保障,支持部队完成冬训任务。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拥军活动,帮助培养人才、革新器材、创新训法,促进战斗力生成和提高。有执行重大任务部队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部队,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部队遂行任务、履行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四、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部队要充分挖掘和整合军队装备、设施的民用效能,围绕中央应对金融危机作出的战略部署,相对集中使用义务劳动日,大力援建交通、通信、能源、环保等重点工程,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贡献。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参加兴修水利、道路、电力、通信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保障等农村公共事业,配合搞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村容整治、乡风转变等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立足今年自然灾害严重、受灾群众多和当前经济发展趋缓、困难群众多的实际,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捐赠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地震灾区、贫困地区群众和五保户、特困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立足维护军民实际利益和合法权益,认真抓好双拥法规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队要针对当前双拥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有关法规政策落实。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执法检查,重点对转业退伍军人和伤病残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移交等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安排走访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军属和生活困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落实军人参观旅游景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待,车站、港口、机场购票和候乘优先等政策,进一步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严格规范军地交往行为,落实群众纪律规定,维护军队良好形象。

节日期间,各地要就地就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点走访慰问参加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支援奥运等重大任务部队,驻边防、海岛、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各项走访慰问活动,既要隆重热烈,又要俭朴节约。





民 政 部 总 政 治 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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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时速限制的决议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时速限制的决议
市人大


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时速限制的报告,同意所提意见,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机动车行经上下行4条以上(含4条)机动车道的交叉路口的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其它设有信号灯和岗台的交叉路口的时
速不准超过25公里。在其它情况下的时速限制,仍按《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的规定执行。



1987年8月24日

关于印发《国家煤炭工业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意见》的通知

国家煤炭工业局


关于印发《国家煤炭工业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意见》的通知

 

煤司办字[2000]第50号

局机关各司(室):

《国家煤炭工业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

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四月二十九日

 

国家煤炭工业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意见

 

  根据中编办《关于国家煤炭工业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中编

办字〔2000〕20号),对局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作如下调整。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8〕82号文件规定,局内设机

构为五司两办,即:办公室(外事司)、规划发展司、行业管理司(地方

乡镇煤矿整顿办公室)、企事业改革司(企业下放办公室)和人事司。

经中编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同意,在不增加机关编制和司局长干部

职数的前提下,国家煤炭工业局机关按七个部门运转。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成立后,增加了安全监察司筹备组。目前,机关实际工作部门

是“五司”、“两办”另加“安全监察司筹备组。

 二、按照中编办字[2000]20号文件,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外

事司)、规划发展司(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司)、政策法规司、安全监察

司、行业管理司、企事业改革司、人事司、地方乡镇煤矿整顿与安全监

察办公室。按照国家煤炭工业局“三定”方案和中编办字(2000)20号

文件规定,对一些司(室)的职能做如下调整:

 1、将目前行业管理司承担的政策研究,法规及执法监督检查,法

规宣传,调查研究,新闻及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等职能划归政

策法规司。

 2、目前行业管理司承担的科技管理工作划归规划发展司。

 3、将目前企业下放办公室承担的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划归行业管

理司。

 4、人事司增加安全教育培训职能。

 5、安全监察司筹备组调整为安全监察司;地方乡镇煤矿整顿办

公室增加乡镇煤矿安全监察的职能,调整为地方乡镇煤矿整顿与安

全监察办公室。

  上述职能调整后,各司(室)的职能为:

  1、办公室(外事司)

  负责机关值班、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机关财务、社团管理和其

它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组织政府间煤炭工业经济技术合作和煤矿

安全监察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规划发展司(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司)

  研究拟定煤炭工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指导大型矿区总体规

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推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

品结构,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提出煤炭产运需衔接和

有关政策的建议;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质量标准化和现代化

矿井建设;提出保障煤矿安全的规划和目标;指导有关煤矿安全生产

的科研工作,负责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标准、认证、安全

标志的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负责起草制订煤炭工业生产建设规程、

规范和技术标准;拟定开办煤矿的安全标准;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

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煤炭技术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技术

保障工作。

 

  3、政策法规司

  负责煤炭工业法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

策和法规,组织制定煤炭工业规章;负责煤炭行业执法监督和检查;

汇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煤炭信息;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会议报

告和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新闻工作;研究拟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制

订煤矿安全生产规章;负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煤矿安全法制建设规划和法制宣传工作。

  4、安全监察司

  负责组织起草制订煤矿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按分级管理原则,

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煤矿特别重大事故;负责全国煤矿事故与职业

危害的分析;发布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

准的煤炭企业的查处工作;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队及其应急救灾、救

援工作;组织监督检查煤矿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

  5、行业管理司

  负责制订资源枯竭煤矿企业关闭破产的规划和研究有关政策;

组织实施煤炭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组织协调煤炭行业内外部之间的

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负责协调煤炭运销和经营秩序整顿工作。

  6、企事业改革司

  研究提出煤炭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提出煤炭企事业改革

的政策措施,推进煤炭企事业改革;指导各类煤炭企业改革,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推动煤炭企业减员增效、扭亏增盈、下岗分流,实施再就

业工程;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审计

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管理省

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派出机构的专项经费。

  7、人事司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领导班子的管理;指导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负责组织煤矿

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

认证工作。

  8、地方乡镇煤矿整顿与安全监察办公室

  负责组织推动整顿地方乡镇煤矿,依法监督检查各类小煤矿;关

停布局不合理、违法开办和经营的各类煤矿;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条

件的小煤矿;负责地方乡镇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

的管理工作。